張貼日期: 2025-12-09 12:00:43 點閱:39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12月3日農輔字第1140485638號函辦理。
二、依「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規定,食農教育專業人員須在取得資格後5年內完成「在職培訓」課程,以延續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本次在職培訓課程所規劃相關學習內容,旨在強化專業知能及實務操作的能力,藉此建立食農教育推動的專業支持體系。
三、培訓對象為已取得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者(如政府機關同仁、學校老師、農友、農會推廣人員、產銷班班員、家政班班員、四健會會員及義務指導員等),共計50人。(因場地限制,報名額滿為止)。
四、本課程原訂於114年11月12日辦理,惟因受鳳凰颱風影響,爰延期至114年12月17日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