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與進修 / 張貼者 課程研發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4-28 16:07:17 點閱:24
一、 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847號函辦理。 二、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 本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班,皆含初階課程3學分及進階課程2學分,學費全免,於115年7月上課,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