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6-29 11:10:19 點閱:2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16271號函辦理。
二、辦理期限:
(一) 115年暑假國小在校生:115年7月1日至8月30日止,合計61日。
(二)領餐規則領餐商品限制:
1.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
2.不含需料理之生鮮食材、泡麵、零食及冰品等。
3.不得兌换食物以外之商品。(如:菸、酒、日用品、遊戲點數。)
4.不得兌換含糖飲料 (如汽水、奶茶、可樂等) 。
5.不得兌换咖啡因飲品 (如:咖啡、茶) 。
6.兌換之食品、飲品内容以均衡健康衛生安全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