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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補助辦理校園安全維護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活動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1928A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7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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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補助辦理校園安全維護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活動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張貼日期: 2025-05-20 16:39:29 點閱: 553 (145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