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6-12 15:21:54 點閱:150
114年暑假幸福餐券辦理期程:
***幸福餐券補助對象:
設籍彰化縣並領有證明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經濟弱勢國小學生。
一、符合資格領取餐券 ---國小6年級畢業生:使用期限:畢業典禮當日至114年8月31止。
二、系統設定:
1、限當日領餐,領餐資格限當日 23:59 前領取完畢。
2、 超過期限,沒有補領機制。
3、於超商產製小白單後,需當日完成兌換,不補發兌餐。
4、兌換交易完成後,不提供退、換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