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6-18 12:41:54 點閱:66
一、依據本府114年6月9日召開「114年度鑑定評估人員培訓研習實施計畫第2次審查會議」決議及「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運作要點」辦理。 二、本府預計於114年6月至11月辦理鑑定評估人員培訓研習如下(附件1),參訓教師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register/study」報名(用代碼搜尋): (四)【V1】適應行為評量實務:1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 (十一)【U1】感官與生理障礙(含身體病弱)學生篩選與鑑定、個案實例介紹: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尚未掛網) (十三)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培訓:114年11月7、8、14、15日共4整天(忠孝國小),以完成前開研習36小時者優先錄取。(尚未掛網) 三、參與培訓對象(附件2): 四、各校得先行協調指派教師參與研習,欲取得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者,應全程參與上開全部培訓研習,方可取得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 五、依規定114學年度起每人每學年評估個案,以不超過10案為原則。若貴校評估人員不足或無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近年單一教師評估案量超過10案,應指派適當人員參與培訓,以充實鑑定評估人力。另各校身障類特殊教育班級之教師達3位以上,應推派1名擔任「區級鑑定評估人員」,須完成上開培訓課程(若先前已上過相同課程名稱/內容,該主題可免報名,請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個人研習紀錄查詢)。 六、另預告114年度「特教鑑定行政實務知能暨特教通報網操作研習」訂於1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及1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辦理 。(線上研習)(擇一)(尚未掛網) 七、研習計畫另案函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由業務單位調整培訓時間後另案公告。 八、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42-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