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0-13 14:47:25 點閱:16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10月9日府教體字第1140408089號函辦理。依據本縣衛生局114年10月8日彰衛保字第1140064886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規定菸品外包裝警示圖文面積須達正反兩面各不低於50%。為落實法令精神,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114-115年菸品健康警示圖文暨圖庫開發」案,特舉辦「創意拒菸‧等你出手」徵稿活動,期望透過網路平台吸引青少年與年輕族群參與,提升對菸品危害的認識。優秀作品將有機會成為菸盒警示圖文,展現創意與行動力,為無菸環境盡一份心力。
三、檢附活動訊息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