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1-23 08:40:15 點閱:70
【領取時間】:115年1月24日至115年2月22日止,合計30日。
【合作商店】
1、115年度幸福餐券供餐廠商名單如下:台灣楓康超市、萊爾富便利商店、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OK超商)及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餐券面額70元,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80元 (可用餐券面額換食便當或套餐組合)。
2、全臺及離島(臺、澎、金、馬)地區之合作商店據點,皆可以持一卡通(學生證)進行兌餐 不侷限於彰化縣地區。
3.、另本案全家便利商店因投標文件欠缺,資格不符,故115年度無該兌換通路。
三、檢附「彰化縣115年度幸福餐券注意事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