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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18小時師資研習實施計畫

類別:研習與進修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06 10:55:24 點閱: 453 (314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參加對象為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無教師證者),包括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

二、旨案各研習場次日期、地點及注意事項請詳見計畫,參加人員請於報名期間至報名連結填寫google表單。

三、研習第一天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歸還。

四、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任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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