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調整修業 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入學時滿5足歲未滿6足歲(即民 國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之間出生者),由法定代理 人/實際照顧者或幼兒園提供觀察半年以上具體資料顯示具 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屆齡入學之兒童相當者。
三、辦理程序:由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幼兒園向本縣資優 中心提出申請報名,鑑定程序分為初審、初選、複選、綜合研判及安置;初審通過標準者,報名初選;初選通過 後,報名複選,複選通過後送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綜合研判後,發給提早入學資格證明,並依該 生學區入學。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 時間: 116年2月1日(星期一)至116年2月2日 (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下午4時止(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息)
(二) 地點: 本縣資優中心(彰化市 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報名,逾期不受理。
本縣11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
張貼日期: 2026-11-03 09:48:22 點閱: 36 (346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