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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

張貼日期: 2025-07-21 08:56:35 點閱: 504 (177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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