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壹、依據財團法人臺灣太陽誘電股份有限公司救濟交通事故獎學金基金會114年8月12日台太總字第1140812號函辦理。
- 貳、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郁婷,電話:02-27972155分機212。
- 叁、申請條件:
(一)學生之扶養者因交通事故不幸身故或重度殘疾,且家庭經濟狀況困難者。
(二)學生本人因交通事故致重度殘疾,且家庭經濟狀況困難者。
(三)符合前述第一、二點條件,現就讀公私立國民小學至高級中等學校之在學學生。
(四)申請時年齡未滿19歲者。
- 肆、準備文件:
(一)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提供:
1、扶養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證明書或肢體殘障證明影本1份。
2、申請學生本人因交通事故導致肢體殘障證明影本1份。
(二)申請學生本人之在學證明書及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1份。
(三)申請學生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1份。
(四)申請學生本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五)獎學金申請書一式兩份(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