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8-05 13:55:14 點閱:65
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獎學金申請 一、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辦理。
二、請有意提出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金申請者,於115年9月2日(星期三)前,檢附申請表、得獎證明(獎狀或團體名單)至中山國小輔導室特教組。
三、本案受理申請114學年度(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之獲獎獎項。
四、檢附申請表電子檔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