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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彰化市中山國民小學 113年度游泳教學協同教練第四次甄試簡章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9-06 15:18:53 點閱: 1160 (33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游泳教學協同教練:

(一) 報名資格:

1、大專(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

2、證照資格:以下任一資格即可

(1)具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核發之C級或丙級游泳教練證以上人員

(2)具游泳專業之合格體育教師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合格人員

3、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4、素行良好(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前科),言語清晰,並取得良民證(於錄取報到後繳交) 。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二) 甄試日期及方式:

1、甄試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時50分開始。(下午1時30分開始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2、甄試方式:

(1) 資料審查30%

(2) 情境模擬及口試70%(訓練計畫及經歷訪談並依情境抽題進行教學模擬演示,情境題依「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第一~三級」命題。)

(3)甄試流程與時間:

依報名序號進行甄試,全程15分鐘為原則

A.每位考生考前15分鐘進行情境抽題(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第一~三級)。

B.甄試時間到依序叫號(連續唱名三次未到以棄權論)→口試→教學演示(教學演示得自備教具。)

(三) 錄取名額: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經甄試合格者,依錄取成績排序聘用之。經考核後,教學表現優良者,明年得續聘之。

(四) 上班時間:依本校教學組排定之課程時間上課。

(五) 薪資:依實際授課之節數計算鐘點費支給薪津。(※鐘點費336元/節)

(六) 聘用期間:自彰化縣政府核定本校113年游泳課程計畫之起聘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如遇全市停水狀況,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停止游泳教學,則暫停聘用,直到恢復游泳教學後繼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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