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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為關懷社會及扶助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受理高中以下(含)學生暨家庭急難救助申請。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9-24 13:39:59 點閱: 14 (338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範圍如下:
  • (一) 生活扶助: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或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因遭受緊急災難(例如:車禍、火災、失蹤等) 、重大疾病(重病、法定傳染病、特殊病例等)、重大天然災害導致生活陷於困境。
    (二) 醫療救助: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或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罹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扶養義務人或家庭所能負擔者。
    (三) 急難、災害救助:重大天然或人為災害導致家庭重大損害(如房子損毀無法居住),短期內影響生活者,予以災害即時救助。

    • 基金會不接受個人申請急難救助,需經下列機構轉介:

    (一)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區公所(社會、民政課)。
    (二) 警察局(員警)。
    (三) 學校(各單位)。
    (四) 各公、私立醫院社會服務室(社工員)。
    (五) 里辦公室(村、里長或村、里幹事)。
    (六) 凱基證券總分公司各單位(職員)。

    •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張麗馨小姐或蔡松達先生, 電話:02-7702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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