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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縣立高中軍公教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止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0-04 12:59:15 點閱: 601 (4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辦理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費用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要點所稱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前項所稱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政府機關、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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