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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年寒假經濟弱勢學生午餐「幸福餐券」早晚餐使用說明。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1-08 11:27:10 點閱: 1288 (86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14年寒假經濟弱勢學生午餐「幸福餐券」早晚餐使用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16271號函辦理。

二、114年寒假幸福餐券辦理期程:

國小1-6年級:114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止。

三、領餐商品限制:

1、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

2、不得兌換食物以外之商品:酒、遊戲點數。

3、不得兌換含糖飲料:汽水、奶茶。

4、不得兌換咖啡因飲品:咖啡、茶。

四、系統設定:

1、限當日領餐,領餐資格限當日23:59前領取完畢。

2、超過期限,沒有補領機制。

3、於超商靠卡感應完,產製小白單後,如當日未在期限內完成兌換,不補發

兌餐。

4、兌換交易完成後,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五、數位學生證申請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六、若有遺失卡片的同學改以手輸卡號加學號的方式領餐(請將卡號、學號先填寫於聯絡簿中)